首年缴费
¥6,942.00元
2017-05-25
被保人 : 30岁 女
侧重险种 : 意外险,养老险,人寿险
推荐理由:1、投保年龄宽泛28天-55岁,交费方式灵活5/10/15/20年任选;2、保障期间终身,等待期90天;3、附加服务全面 就医绿色通道、专家门诊、专家病房、专家手术、医后随访、专家复诊、交通住宿补贴等;更多产品详询明亚保资深保险经纪人刘杰 13522476300
保障项目 | 保额 | 说明 |
---|---|---|
身故保险金 | 300000 | 一、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(含第90日)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,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,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。 二、若于年满18周岁前,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,保险公司将按已交保险费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,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。 三、若于年满18周岁后,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,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,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: (一)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; (二)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; (三)身故时的现金价值。 |
全残保险金 | 300000 | 一、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内(含第90日)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,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,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。 二、若于年满18周岁前,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,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的2倍给付全残保险金,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。 三、若于年满18周岁后,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,保险公司按以下三项的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,同时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终止: (一)全残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; (二)全残时的已交保险费; (三)全残时的现金价值。 |
祝寿金 | 138840 | 若在年满 88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,保险公司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已交保险费给付祝寿金。 |
包含产品:
包含产品 | 险种产品 | 保险期限 | 缴费期限 | 首年缴保费 |
---|---|---|---|---|
主险 | 华夏福两全保险 | 终身 | 20年 | 6942 |
多位银行的理财经理均建议,增额终身寿险产品适合投资者长期持有,...
317719个用户完善保障计划